墨玉县法院服务“前置”止纠纷
来源:新疆平安网   发布时间: 2020-04-30 10:38:58  作者:张韶阳

新疆平安网讯 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,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。今年以来,和田地区墨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、简单易行、便民利民的诉调对接新机制,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。

随着各族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。为发挥司法资源效能、维护公平正义,墨玉县人民法院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,将司法服务前置,在墨玉县群众服务中心设立群众服务工作站,并提供法律咨询,群众困难诉求化解,诉讼引导,婚姻家事类纠纷、债权债务类纠纷、侵权类纠纷的诉前调解、立案、速裁。力争在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,有效保障了地方经济发展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“这里办事真方便,没想到群众服务中心就有法庭。”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的阿先生来到墨玉县群众服务中心,在咨询墨玉县法院群众服务工作站法官的专业意见后,同意进行调解。  作为和田地区第一个法院群众服务工作站,设立在墨玉县群众服务中心,及时化解纠纷、快速解决矛盾、巩固调解成效上取得良好效果。

“以前总觉得到法院打官司很麻烦,不愿意通过法院解决纠纷。经历这次打官司,我们真切地感受了工作站从登记开始就为老百姓提供的便利。”在墨玉县法院的群众服务工作站里,诉讼当事人麦某感慨道。

麦某与艾某原是夫妻关系,双方共同生有一女布某,麦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到墨玉县法院群众服务工作站,要求立案,请求判决与艾某离婚,并由艾某抚养布某。工作站法官收到案件后,本着家事庭纷调解先行的原则,通过面对面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,还邀请各自家属在场对双方进行劝说,希望双方能够和好继续生活,但双方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

工作站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,双方对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并无争议,二人矛盾纠纷的焦点在于孩子抚养费付多少、如何支付的问题,工作站法官从矛盾焦点入手,本着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则,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麦某与艾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,孩子由艾某抚养,麦某则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,且当场兑现了1年的抚养费,并承诺之后抚养费定按时支付。

在该案中,双方当事人都达到各自所需,孩子的权利得到了保障,离婚纠纷得以成功调解。

群众服务工作站虽小,化解纠纷的力量却很大。截至目前,工作站的法官共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1人次,解决纠纷66件,直接受理起诉案件11件。

责任编辑:石丽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