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,和田地区墨玉县人民法院调解员艾某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案件,快速高效地化解了该起纠纷,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2019年3月20日,原告阿某跟被告麦某签定了一份建设承包合同,面积为60平方米,施工结束后,被告麦某支付阿某3800元,剩余8520元工程款,被告麦某迟迟未还,没有履行义务,原告阿某在2020年5月诉至法院处理。
经墨玉县法院调解员诉前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。原告愿意再宽限还款期限,被告须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8520元。阿某和麦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,调解员为他们出具了调解书,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。该案成功的解决在诉讼流程的“起跑线”上。
调解员充分发挥了立案阶段化解矛盾的优势,简案速调,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又高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使当事人平等协商,互谅互让,化解矛盾,消除隔阂,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,促进安定团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