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
来源:新疆法制报   发布时间: 2020-11-18 11:41:34  作者:图尔荪·亚森

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,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。

上诉人布某(原审被告)与被上诉人阿某(原审原告)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租赁期限为四年的房屋租赁合同,之后布某在该房屋内经营餐厅。在经营过程中,布某未按时交租赁费,违规改造餐厅布局,阿某将布某起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决布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并撤销双方的租赁合同。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租赁合同,布某支付2019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一年的租赁费,布某不服向该院提起上诉。

该院受理案件后,案件承办法官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审查案件材料,初步判断该案具备调解基础。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纠纷,与布某多次沟通,反复向其释法明理,并与被上诉人阿某反复沟通,引导大家互谅互让,最终促使上诉人、被上诉人达成调解协议,被上诉人同意上诉人按照合同期限内继续经营,上诉人支付了2019年4月10至2020年4月10日的租赁费并预交了之后一年的租赁费,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。

责任编辑:吴幸子